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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規劃評核1.空氣品質變化及污染削減量評估整體管制減量成效,並探討相關計畫執行後空氣污染陳情案件性質數量變化,分述如下: (1)臺北市及北部空品區空氣品質分析及臺北市所有(含一般、交通及背景等)測站各監測污染物歷年變化趨勢分析(含環保署及環保局測站資料)。
(2)一次空氣污染物削減量計算及歷年排放量變化分析圖表更新。 (3)臺北市歷年空氣污染陳情告發案件性質數量變化分析。
2.污染源掌控 (1)更新臺北市轄區內污染源排放量資料,分析污染現況,並以每一平方公里為點線面之網格大小,計算各行政區之污染負荷與環境空氣品質間估關係(包含總懸浮微粒、粒徑小於等於十微米之懸浮微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非甲烷碳氫化合物、鉛等空氣污染物),並應提出原始資料、計算過程及結果報告。
(2)掌握北部空品區主要污染源,例如:以圖譜方式呈現,以期瞭解外縣市污染源與本市污染源之影響。
3.LPG計程車政策推動及配套措施之探討,至少由能源分配、法律層面、污染改善效益、經濟效益等面向進行分析。
4.收集彙整國內外之室內空氣品質相關資料,並研擬本市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建議值。
5.分析歷年空氣品質PSI大於80站日數之變化趨勢並研提因應對策。6.執行空氣品質不良狀況之通報作業。7.彙整及研析歷年各項空氣品質改善計畫執行成效,並依監測站空品資料驗證評估、檢討污染減量管制績效及協助各項空氣品質改善計畫相關技術諮詢工作。
8.每季提報國際重要城市之空氣品質資料並與臺北市做比較及分析。 9.探討現行空氣污染管制相關法規,針對污染源管制的著力點進行分析。10.本計畫執行成果應於國內相關研討會(如空氣污染防制技術研討會、空氣品質管理研討會….等)發表,若本計畫執行期間未有相關研討會舉辦,應提出本計畫執行成果論文(依國內相關研討會之論文格式製作)及其簡報資料乙份(含書面及電子檔)。
11.規劃下一年度工作細項及方法。
宣導與交流1.舉辦空氣污染防制技術專題會議乙場次。2.期末舉辦九十四年度各項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成果發表暨研討會。3.辦理空氣污染防制縣市交流座談會乙場次。協助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年度考評工作 1.協助執行年度考評之整合性工作。2.執行臺北市空氣品質淨化區經營維護管理。(1) 進行空氣品質淨化區考評,每年每處空氣品質淨化區三次(考評紀錄需含照片及考評人簽名),並製作考評成果報告書(含照片)。
(2) 辦理乙場次空氣品質淨化區維護管理說明會。
(3) 本市綠地相關資料彙整及協助維護作業,並製作執行成果報告書(含照片)。3.依環保署考評作業要求,建立考評作業資料電腦化。4.每季彙整分析各項空氣品質改善計畫之考核報表,並依考評規定製作季報。
監督查核
1.每月召開工作檢討會,分析控管各項計畫執行狀況與考評成績得分情況。2.每季協助辦理空氣品質改善計畫績效檢討會議3.每季至少辦理一次各項空氣品質改善計畫之書面資料及實地查核。4.提報各項空氣品質改善計畫考核結果並研析各計畫執行績效(含本計畫),提供下年度執行計畫參考。
行政支援1.協助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計畫審查事宜,並製作預算說帖資料。2.協助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召開審查會議及相關綜合會議之事宜。 3.協助空氣污染防制資訊網頁之維護管理,並定期於網頁上建立及更新各項空氣品質改善計畫執行成果數據及其圖表。4.支援派駐大學以上學歷人力乙名(需熟稔電腦相關作業軟體操作),協助辦理資料彙整及建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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